我是上海浦东新区的,我爷爷有两间乡下老房子,因成为危屋大队鼓励我们重建两间房子,爷爷和叔叔当时没有能力出钱建造,经村里大队调解写一份协议,主要内容是:我爸爸出钱推翻老房子重新建造两间房子,爷爷可以居住到百年过世,去世后房子归我爸爸所有!当时爷爷、叔叔都签了名的,村里调解人也签名了!现在爷爷去世了,爷爷的女儿拿出遗嘱说老人将房子给了她!房子的协议是2008年写的,而遗嘱是2015年写的!房子宅基证的名字有去世的爷爷、去世的奶奶、叔叔3人的名字!现在这个情况房子应该归谁? 协议和遗嘱我都有照片!
问题分析:那就让村委会给开一个证明还有当时做见证的人出庭作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