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今年经历了疫情,所以在4月1日上班时,老板说从1-3月份的工资目前只发50%,剩下的50%由6月份安排,但是6月份公司没有按时发放疫情期间工资,且7,8,9月份的工资一直也位按时方法,为了稳固员工,老板一直不停的给予薪资发放时间却从未兑现,原本说的是9月底会把在职员工(疫情剩下50%+7,8月份)按时发放,可是9月底没有兑现承诺。甚至在9月底原公司划分出了3个项目组,从新找了一个办公室地址,注册新的公司名字,请问目前我应该怎么办?能不能维权?维权没有办公地址怎么办?现在也看不见老板,也不知道老板在哪里
问题分析:可以申请劳动仲裁